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脱脂烧结炉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脱脂烧结炉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脱脂烧结炉及配套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脱脂烧结炉及配套设施采购

二、项目编号:HCA(BH)*******G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由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铟锡筹建的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总用地面积1329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522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00个(地上100,地下200),非机动车停车位800个。实验室共计投资5442.1万元。其中铟锡材料工程技术研究所投资2416.5万元,新增设备46台(套);铟锡资源工程技术研究所投资1893.32万元,新增设备119台(套)。充分利用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研发设备、设施,对现有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对关键设备进行填平补齐,提升设备能力和实验水平,对公用系统及相关设施进行能力提升,使铟锡资源高效利用研发手段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突破铟锡行业瓶颈为目标,满足国家对铟锡资源及新材料产品的研发需求。

四、招标内容:

A分包: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脱脂烧结炉及配套设施1台(套),含设备的采购、运输、配件、安装、系统调试、报检验收、操作人员培训、与试运行等,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和说明。

交货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90日历天(含备货、安装、调试)。

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预算控制价:300万元。

B分包: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冷等静压机及配套设施设备1台(套)。含设备的采购、运输、配件、安装、系统调试、操作人员培训、与试运行等,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和说明。

交货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科技园。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总工期90日历天(含备货、安装、调试)。

设备质量标准:按照 JB/T7348-2005 标准设计制造;预应力钢丝缠绕式压制缸和承压框架结构,无爆炸危险,设备安全可靠性高,使用寿命大于 20 万次。

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预算控制价:300万元。

C分包: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油压机及配套设备,含设备的采购、运输、配件、安装、系统调试、操作人员培训、与试运行等,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和说明。

交货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总工期90日历天(含备货、安装、调试)。

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预算控制价:240万

四、投标人资格:

A分包:(一)国内注册法人,一般纳税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资格的供应商。

(二)同时具有:1、本设备是为靶材生产实验专业设备,投标人必须是提供符合招标设备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制造厂家或取得提供符合招标设备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供应商(授权书);2、投标人有该设备安装资格并负责安装,或有制造厂家负责安装承诺书;3、必须拥有向韩国或者中国知名ITO靶材制造商供货的实绩记录;4、相关设备所生产的ITO靶材,必须有正在向有产品品质认证资质的大企业(如韩国三星电子、LG,或中国国内京东方、华星光电等TFT-LCD生产线)供货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分包:(一)、国内注册法人,一般纳税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

同时具有:

企业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安装调试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技术服务;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三项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授权供应商除须按照上述规定要求提供资质文件外,还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函,并且具备设备售后服务的能力。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分包:(一)国内注册法人,一般纳税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七星路135-2农垦大院综合楼600室)购买招标文件。

5.2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发票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可编辑形式)和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等发至邮箱,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时请在用途中注明相应的“标书款”字样及招标编号,需要开具专票的,请提供开具专票所需的详细信息。汇款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个分包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4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帐号: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30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七、异议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2农垦大院综合楼600室

联 系 人:覃乙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ber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10月8日


标签: 烧结炉 实验室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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