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林场大坑分场杉原木销售招标公告

龙泉林场大坑分场杉原木销售招标公告


遂川县龙泉林场大坑分场杉原木销售项目定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10:00时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现场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项目为一个标的(设保留价),标的堆放于大坑分场院内仓图,共计约800立方米,规格及参考价如下:1-3m×4cm-8cm,1020元/m3;1-3m×10-16 cm,1070元/m3;1-3m×18cm以上,1100元/m3;4m×4cm-6cm,1050元/m3;4m×8cm,1130元/m3;4m×10cm,1200元/m3;4m×12cm,1230元/m3;4m×14cm,1250元/m3;4m×16cm,1270元/m3;4m×18cm以上,1290元/m3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交易方式
采用暗投方式竞标,委托人提供分径级的参考价给竞标者,同时委托人依据参考价设有保护价(在参考价基础上每立方米统一加减多少元)。为此,竞标人所投竞价可高于或低于参考价,但竞标人所投竞价若低于委托人的保护价为无效标,高于或等于委托人的保护价为有效竞标,有效竞标中以最高标价为中标。竞标价是指标的每个规格双码价格。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大坑分场院内仓图)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
竞标保证金: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人民币)。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4、成交后,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收取。标准如下:(一)协议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少于900元, 1000万元及以下,按0.45%;1000以上至2000万元,按0.36%,由转出方承担。(二)竞价交易时,另收竞价成交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每宗项目收费最低不少于1800元,1000万元及以下,按2.475%;1000以上至2000万元,按1.98%,由转出方承担。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回;中标人(受让人)在付清合同履约金并签订《木材销售合同》后,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回。
6、合同签订:成交后,中标人(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履约金并签订《木材销售合同》,本标的合同履约金5万元人民币。若中标人(受让人)未按时付清合同履约金并签订《木材销售合同》,视同弃标,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所弃标的由委托人另行处理。

7、合同执行时间:中标人(受让人)必须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该标的木材的全部调运并全清仓。中标人(受让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木材的调运,委托人按下列两种方式处理:﹙1﹚、中标人不能再调运,剩余木材由委托人另行处理,合同履约金不予以退还。﹙2﹚、中标人(受让人)若继续调运,委托人按每天800元的标准收取中标人的仓图占用及木材保管费用。

8、执行标准:按照双码检尺结算,国标办理放行手续。

9、免责条款: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项目标的的情况介绍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买受人参考,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八、联系方式

遂川县龙泉林场:高先生:135*****898

遂川县龙泉林场

吉安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杉原木 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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