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宁洱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洱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询价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普洱市公告时间2018年10月08日17:5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09日08:00至2018年10月11日17:30
报名地点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林业局一楼)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09:00
预算金额¥43.3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
项目联系电话151*****976
采购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洱县宁洱镇天壁路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976
代理机构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宁洱县宁洱镇凤凰路19号(县林业局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9-*******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宁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洱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NCG(2018)XJ001号)依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洱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询价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NCG(2018)XJ001号

2.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4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3.36万元

2.6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2.7采购内容: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见下表,详细配置要求见询价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车辆参考系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参考规格

数量

计量单位

参考单价(元)

参考金额(元)

1

执法执勤车辆

传祺GM8

2

216800

433600

3.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供货需求;

3.2.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2.3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良好的技术服务和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有免费保养项目,在此基础上免费换一次机油;在保修期内,因车辆自身故障问题,要求供应商在2小时内随叫随到;

3.2.4供应商应负责车辆软硬件方面的送货、调试、培训等,以使车辆可以正常运行或使用。采购人将在全部设备可以正常运行、使用之后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及电子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 9日8时00分至2018年10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免费获取电子询价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电子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

4.2 报名及下载电子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10月9日8时00分至2018年10月11日17时30分。

4.3未办理云南省CA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CA密钥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座机:****-******* 移动座机:157*****011)

如投标人已具有云南省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4.1条)。

4.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询价文件服务。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0月12日09时00分。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开标地址: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林业局一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

5.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询价文件要求的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

5.6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收据打印回执”到开标现场。

5.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不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等咨询服务。

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后,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www.pesggzyjyxxw.com/)【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可到【学习园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学习。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阳

电 话:151*****976

地址:宁洱县宁洱镇天壁路81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 :马金芝

电 话:0879-*******

地 址:宁洱县宁洱镇凤凰路19号(县林业局一楼)

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zw.gov.cn/)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执勤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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