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 购 人 | 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 预算价 | 5200万元 | |
联 系 人 | 金向前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3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十堰卓雅乐商贸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租赁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该项目于2018年9月5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时间有没有投标供应商报名。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于2018年09月13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公开招标终止公告同时发布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二次报名时间截止时,只有十堰卓雅乐商贸有限公司报名;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又于2018年09月25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三次报名时间截止时,依然只有十堰卓雅乐商贸有限公司报名。于是在2018年10月08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公开招标终止公告(三次)终止公告。鉴于以上情况,现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将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1、郧阳中心城区范围,单栋面积≥15000㎡;层数≤5层,框架结构房屋; 2、个人或公司所有房产,具备不动产权利证书; 3、无个人或公司失信记录; 4、出租房屋无产权或邻里纠纷; 5、租赁年限15年(含装修改造期); 6、有独立电源、水源等配套设施设备; 7、消防通道达标; 8、房屋周围有场地、道路,可供使用土地≥1500平米(用于建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中央空调、停车场、绿化等); 9、公路口有满足招标方独立使用车辆进出管理门卫亭位置,车辆停放与道路不与周邻混合使用; 10、出租房完全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失败,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拟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无需专家论证。 | |||
拟成交价格 | 5200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金沙路18号
联系电话: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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