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A座、B座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单县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A座、B座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单县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A 座、B 座工程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8]0730-4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单县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A 座、B 座工程经单发改审批【2018】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单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县科技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伟创路以北,健泰路以西,总建筑面积约 35280m2;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及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2.7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红章)的2套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份),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见);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人现场报名,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
4.5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6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8年度(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不足半年的,须提供自新注册或转注册之日起至2018年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
4.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单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招标人:单县科技局
联 系 人:仇先生
电 话:188*****39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邮 编:274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张先生
电 话: 153*****361 158*****881
发布人:菏泽市单县信息发布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21时09分2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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