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灭火机器人招标公告

消防支队灭火机器人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泉州市消防支队灭火机器人采购的公告

受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其所需灭火机器人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QZCGT*******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7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4月8日9:00之前提交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2010年4月8日9:00

开标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与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7、本次招标事项如有变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均发布于指定网站,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8、招标人: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620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李先生

电子信箱:fjqzcg@163.com

开户名: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帐 号:****************

网 址:/、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

9、本次招标解释权归属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灭火排烟多功能消防机器人
1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签定合同后4个月内

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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