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馆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涪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涪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涪陵区体育馆管理中心委托,拟就其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涪政采招G2010-04
二、项目名称:涪陵体育馆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
三、项目内容:详细情况见《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
四、资金来源及付款:财政资金,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国库直接支付。
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中央空调主机设备、末端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生产厂家的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检查员资质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相关事项: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图纸售价: 人民币1000元(由涪陵区体育馆管理中心出售,地点在体育馆),售后不退。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三楼)。
5. 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在涪陵区兴华中路41号(涪陵体育馆)。
6.招标答疑方式:招标人不组织统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需要答疑的问题请于2010年4月9日下午5:30时前书面传真至涪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期不再受理),答疑文件由采购中心在答疑收受截止期后3日内传真给各投标单位。
7.投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4月30日上午9时正。
8.投送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涪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区财政局三楼)。
9.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次只采购国内生产产品(包括合资产品)。本次采购备选品牌为: 中央空调主机设备、末端空调器主要设备采用“开利”、“约克”、“格力”、“麦克维尔”品牌。
七、联络:
1.政府采购中心:刘先生 电话/传真:(023)********
2.涪陵区体育馆:蒙先生 电话/传真:(023)******** 139*****004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
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1.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购买谈判文件时自带U盘到体育馆拷取)。
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属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即中央空调系统的全套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见主要设备一览表和本工程施工设计图)。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模块式风冷热泵冷(热)机组主机 制冷量:130KW
制热量:140KW
功 率:40.5KW 10台 详见设计图
2 冷热水泵
(立式) 流量:160m³/h
扬程:12.5m
功率:11KW 2台 同上,一用一备,详见设计图
3 冷热水泵
(立式) 流量:50.8m³/h
扬程:22 m
功率:5.5KW 2台 同上,一用一备,详见设计图
4 吊式空调器(6排盘管) 风 量:5000 m³/h
制冷量:36.19KW
制热量:53.9KW
功 率:1.5KW 30台 带喷流射口,组成一体机。详见设计图
5 吊式空调器 风 量:9000 m³/h
制冷量:52.3KW
制热量:78.4KW
功 率:3KW 2台 详见设计图
6 新风空调器
(吊式) 风 量:3000 m³/h
制冷量:40.6KW
制热量:43.44KW
功 率:1.1KW 1台 同上
7 新风空调器
(吊式) 风 量:1500 m³/h
制冷量:20.85KW
制热量:22.58KW
功 率:0.55KW 1台 同上
8 风机盘管 风 量:510m³/h
制冷量:3550W
制热量:5900W
功 率:52W 2台 同上
9 风机盘管 风 量:850m³/h
制冷量:5300W
制热量:8700W
功 率:76 W 16台 同上
10 风机盘管 风 量:1020m³/h
制冷量:6800W
制热量:11000W
功 率:96W 2台 同上
3.本工程主要材料、配件规格参数及施工范围见施工设计图。
二、技术参数:
1.基本参数:
总制冷量:1300KW;
总制热量:1400KW;
允许偏差范围:0—5(%)。
工况:制冷:供水温度7℃,回水温度12℃;
制热:供水温度45℃,回水温度40℃;
环境温度35℃,环境干球温度7℃;
机组安全连续运行室外环境温度:-15℃至45℃;
冷冻水温度可调范围:5℃至10℃;
热水温度可调范围:40℃至45℃;
冷冻(热)水出水温度控制范围≤0.5℃。
2. 所有随机标牌参数使用中文显示。
3.中央空调主机设备、末端空调器主要设备: 采用“开利”、“约克”、 “格力”、“麦克威尔”等品牌。
4.主要材料:水管:DN80以上无缝管:采用成都无缝钢管厂“成无”品牌。DN80以下镀锌管:采用天津“牛头”品牌;风管镀锌钢板:采用攀枝花“攀钢”品牌。配电线缆:电缆:采用重庆“渝丰”品牌;电线:采用重庆“鸽牌”品牌。阀门:盾安(浙江)。保温材料:锦华(重庆)或华美(河北)。水泵:绵阳三台或东方(带变频)
5.主机单个重量不超过1000公斤,高度不超过2.5米。
6.空调器喷流射口喷射距离应符合设计图要求(10―30米)。
7. 空调配电线缆: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要求,自行设计规格、参数和数量,并在技术标中详细说明(设计图不另行设计)。
8.电源取至体育馆负四楼总配电室低压开关柜,通过总配电室电缆井直接通达体育馆一楼空调末端和三楼中央空调主机位置(体育馆负四楼总配电室电缆井至三楼顶棚垂直距离为27M,其他平面距离由投标人现场勘测)。
9.根据设计图用电要求,电缆总负荷应不低于500KW。投标人根据材料成本和日常管理设计出最佳线缆分组方案(如可分一楼、三楼;也可分主机、末端;也可分主机、三楼、一楼)。
10.室外主机保护设置:压缩机高低压保护;机组防冻结保护;过流保护;相序保护;机组防过热保护;水流开关保护;压缩机排气高温保护;软件延时启动压缩机保护。
11. 机组应采用连续多级能量调节,以适应部分负荷调节要求。室外主机模块可任意组合,无主次模块之分,任何一台按需可作主模块使用。
12.每台机组应提供并安装完善的自动化装置,无需人工干预既能完成调节、控制、安全检测、诊断、远程监控等功能,操作应简便。所有显示器和控制操作均使用中文显示。
13.噪音:主机系统:小于70dB;末端空调器:小于55dB;测点:1米远,1.5米高。
14. 耗电指标:COP值≥2.8耗电量包括压缩机,水泵,风机电负荷。
15. 总状态显示功能:主要包括:出水温度、吸气温度等各种温度检测显示;时间设定显示;工作模式显示;工作状态显示(冷热水机组运转小时数、开停次数、压缩机启停状态、压缩机开启台数、冷冻热水进水、每台压缩机的加卸载状态);用户参数显示(控制点的设定值);故障查询显示;设定参数显示。
16.总状态控制功能:主要包括:应能设置为手动或自动方式。
17.机组应具有下述基本的控制:工作模式转换;系统安全保护(包括压力、电气等方面);机组故障自诊;均衡运行时间;机组定时开、停机;远距离开、停机;智能控制开启系统的数量;控制水泵启停; 冬天自动防冻结运行、智能除霜;控制辅助电加热器;各模块分时启动;冷冻(热)水温控制。
18. 应能按设定程序完成启动和停机必要安全检测和润滑要求,并自动地开动和联锁(控制信号)水泵。
19. 应能根据负荷情况,启停冷凝风机及调节风机转速,以适应不同工况要求。
三、质量要求标准:符合施工设计图说明。
1.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安装主辅件应满足设计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且应保证其材料的质量。
2.在规定的工况下机组的实测风量不低于额定风量95%。
3.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95%。
4.机组在规定的工况下功率实测值不超过额定值15%。
5.机组水阻力不超过额定值10%。
6.机组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运行时不应有凝露滴下。
7.机组凝结水应排放流畅,无溢出。
8. 通过冷盘管的风速不大于2.5M/S,排风时不应带水滴。
9.配套风机噪声:应达到空调风机国家有关标准。
10.随机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所带的专用安装、调试和维修工具,并标明其种类、用途和生产厂,此价格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四、此项目为全承包工程(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主机基础、电源、税费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0万元整。
五、工期:(按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60天。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