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中心人防门、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监管中心人防门、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拟对盐城市监管中心人防门采购、安装工程进项竞争性谈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投标。
一、发包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盐城市监管中心人防门采购、安装工程。
2、发包内容: 盐城市监管中心人防门【包括人防门(包括门框、门扇、门栓)、防爆窗、泄爆窗、呼叫按钮、电缆铺设以及预埋件和相关配套配件等】生产制作、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维修等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部分工程量清单调整的权利。
3、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22.8万元。
4、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新区。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通过人防办验收。
7、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4.2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护密闭门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如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为盐城市民防局网站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在盐登记名单内的单位。
4.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2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3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为: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四、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原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多于四家,以投标时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确定六家投标人参与报价谈判,其余投标人不参与报价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标人全部参与报价谈判。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发包人的期望值,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五、报名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8年10月09至2018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座3AF,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 159*****580
地址:盐城市钱江方洲财富广场东座3AF
招标
|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