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蛟河市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GZZBJH-1004)

蛟河市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蛟河市新城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950延长米 ,祥见招标文件。

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路 ;

3、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1月30日。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 资格审查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在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以上。

3、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 符合资格条件的每个潜在投标人可申请投标。

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外省施工企业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省政务大厅)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2、招标文件在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册,售后不退。

3.3发售时间:2010年3月28日至2010年4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过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2010年4月6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过期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同一时间、地点公开招标,届时请投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蛟河市新城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张春光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1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吴 炜

2010年3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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