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蛟河市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GZZBJH-1004)
蛟河市北大河河堤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蛟河市新城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950延长米 ,祥见招标文件。
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路 ;
3、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1月30日。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 资格审查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在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以上。
3、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 符合资格条件的每个潜在投标人可申请投标。
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外省施工企业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省政务大厅)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2、招标文件在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册,售后不退。
3.3发售时间:2010年3月28日至2010年4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过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2010年4月6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过期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同一时间、地点公开招标,届时请投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蛟河市新城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张春光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1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吴 炜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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