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3线永泰埔埕口至洑口梧村(嵩口段)公路改扩建工程(C、D)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省道203线永泰埔埕口至洑口梧村(嵩口段)公路改扩建工程(C、D)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
省道203线永泰埔埕口至洑口梧村(嵩口段)公路改扩建工程(C、D)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03线永泰埔埕口至洑口梧村(嵩口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樟发改【2010】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市交通部门及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省道203线永泰埔埕口至洑口梧村(嵩口段)
1.2. 工程建设规模:全线测设里程约10.73公里,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沿线安全设施建设等项目。两个标段建安工程造价约1908.37万元,本工程的控制价C标段为940万元,D标段为968.37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工期要求本项目全线分成C、D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合同段 中 心 桩 号 测设里程
(KM) 工期要求
(日历天) 工程造价
(万元)
C标段 k148+000~K153+000 5.00 300 940
D标段 K153+000~K158+730 5.73 300 968.37
1.4.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1.3条;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的合格标准;
2.2.1公路等级:三级公路;
2.2.2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
2.2.3路基标准宽度:路基宽度7.5米、8米。
2.2.4设计荷载:路面:标准轴载BZZ~100KN; 桥涵:公路-二级
2.2.5设计洪水频率: 小桥涵及路基:1/25
02.2.6路面类型:水泥砼路面;
2.2.7桥涵宽度:中、小桥与路基同宽;
注:各合同段独立招标,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工程C、D合同段任意一个或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路桥专业)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9]29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5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交通厅信用管理档案中的D类施工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合同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3.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3.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C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D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注:投标单位应按标段分别提交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省道203线永泰埔埕口至洑口梧村(嵩口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C标段或D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3.9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工程的两(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 壹 个标段;
3.10 投标人需提交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投标单位出现提供虚假企业业绩,企业资质证书等虚假资料,业主予以没收其信用保证金的处罚。
(注:信用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如同时参加本项目C、D两个标段的投标,则只需提交一份信用保证金,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省道203线永泰埔埕口至洑口梧村(嵩口段)公路改扩建工程”C、D段项目信用保证金)
3.1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特别说明: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后,根据樟检发建(2009)年第5号文的相关规定对所有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以此为投标活动市场准入或退出的重要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3月 29 至2010年 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光盘)C标段售价 400元,图纸售价800元,D标段售价400元,图纸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3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地 址: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电 话: ****-******** ;
联系人: 唐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六一环岛凤翔大第A幢11C;
电 话:****-******** 传真 : ****-********;
联系人: 李小姐 鲍先生 ;
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称: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帐 号:3500 1617 0070 5250 44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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