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乌海市2010-2011年度政府采购中央空调协议供货厂商报名公告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乌海市2010-201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中央空调采购进行协议供货厂商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项目名称:2010-2011年度乌海市政府投资项目中央空调协议供货
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4、预报名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提供相应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须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5)、必须为投标品牌的生产制造商或由该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指定的唯一授权投标代理商(注:生产制造商委托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品牌只可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一家代理商也只可代表一个品牌的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
(6)如是产品生产商必须有长期合作的安装公司,并出具长期合作合同加盖红章复印件(原件须在开标日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7)如是委托代理商必须有长期合作的安装公司,并出具合作安装公司的资质及业绩证明及两公司近两年合作合同;
(8)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b、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各方中设备提供方(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占主要地位;成为协议供应商后,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当采购人已在总包中确定了符合要求的施工安装单位时,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施工安装单位应主动退出项目(但不影响下次参与协议供货安装);该共同投标协议须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
c、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e、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f、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
a、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制造商至少有3年以上生产历史;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型号须有3C认证证书复印件(3C认证证书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
c、所投产品如是国产品牌须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出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
d、所投产品如是进口品牌须提供相关国际节能认证资格证书。
e、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商的Iso9000认证或等同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11)、投标人须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要将许可证的明细表一并提供;
(1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产品彩页(必须是生产厂家印制的);
(1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4)投标人其他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报名时间:2010年3月28日上午09:00时开始至2010年4月6日下午17:30截止(节假日不休息)。
5、报名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7室。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网上补充公告。
7、联系方式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海市滨河新区奥体中心西附楼407室
联 系 人:张京伟 邮政编码:016000
电话:****-******* 159*****877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jingweipl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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