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中心、原料药仓库净化隔断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质检中心、原料药仓库净化隔断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健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检中心、原料药仓库净化隔断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RWZCTP03-G18096-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健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检中心、原料药仓库净化隔断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RWZCTP03-G18096-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48.99953万元,最高限价:148.99953万元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安装工程

湖南健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检中心、原料药仓库净化隔断安装工程

*******.3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湖南健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检中心、原料药仓库净化隔断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

(详见工程量清单)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质保要求: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GMP标准要求。

1.工期:签订合同约定

2.项目现场:指定现场;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到合同金额的75%,通过GMP认证后付款到结算审计金额的95%,剩余5%作质保金在无质量问题、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是(√)

是(√)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制药厂房净化工程内容。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投标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经采购人同意,确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元整,超过此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制药厂房净化工程内容。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健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县生态工业园

联系人:黄群杰电话:137*****829

采购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周辉宇 联系电话:132*****810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性别:

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隔断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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