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新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SXZ18455
招标人名称:新河县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新河县时代路
招标人联系方式:邱建勋****-*******
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文娜****-********139*****73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建筑工程;第二标段:水泵;第三标段:配电柜变频设备等;第四标段:消毒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金额:*******.00元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是具有水泵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是具备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营业范围须包含水处理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并具有卫生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邢工商〔2016〕92号文(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
4、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打印)。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河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招标文件发售处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闫文娜
联系方式:139*****737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传真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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