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人山围涂工程塘西木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道人山围涂工程塘西木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8GC06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塘西木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0]5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象山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象山县道人山
项目规模:削坡面积4580㎡,绿化面积15950㎡,排水沟、锚杆、登山道、景观照明
工程造价:约460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削坡、排水沟、锚杆、登山道、景观铺装及小品、景观照明及绿化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地质类工程师或岩土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未在宁波市范围内办理好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的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前提交中标价款10%的资金作为人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或银行保函),待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未按时递交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于2018年 10 月10 日至2018 年10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交易员须凭交易员证到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阳路495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玖 万元整。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8]2号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象山新丰支行,账号:39-***************,联系电话:****-********。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17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036。保险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8 年10 月25 日17 时(北京时间)。
6.1时间:2018年 10 月 9 日至 2018年 10 月 15 日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
②《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及《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员证》;
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如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则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类或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说明:以上①~⑥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况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 月30 日14 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点:象山县汇兴路56号-4
联系人:励才德
联系电话:135*****267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阳路495号一楼
联 系 人:朱董霞 吴佳云
电 话:****-********
手 机:134*****020
邮 箱:********1@qq.com">********1@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治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