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2011年和2013年田间工程结余资金地力建设、绿色防控第二次
农业局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2011年和2013年田间工程结余资金地力建设、绿色防控第二次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农业局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2011年和2013年田间工程结余资金地力建设、绿色防控采购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0-09 16:3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农业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合江县农业局,联系方式:吴老师,180*****77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融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融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胜蓝职业学校旁),联系方式:唐佳,****-*******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58*****604 |
项目包个数 | 2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2)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机部门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和3C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限第一包)(4))响应文件中投标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机或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限第二包)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8-10-10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8-10-14 10:0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8-10-10 09:0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8-10-14 10: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10-15 10: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0-15 10:00 |
谈判时间 | 2018-10-15 10: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融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胜蓝职业学校旁)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融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胜蓝职业学校旁)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1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第一包:1000元,第二包:1500元。2、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使用投标人帐户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缴费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向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凡是未开通工、农、中、建、邮银行网银B2B业务(或网上在线交费不成功)的供应商,均可以通过“网银或柜面转账”方式交纳工本费或保证金。已注册供应商可选择原有登录方式报名交费,也可以通过“供应商网上快捷投标”方式(无需注册)直接报名交费。并在转款凭证上注明: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注:转款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缴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标会开始前24小时,对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交易中心将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请供应商注意在网上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会有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请按网上操作提示缴纳保证金。3、投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4日10:00 前【投标文件中须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另: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再向代理机构单独出示一份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程序办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预算金额(元) | 145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第一包:多功能微型饲料粉碎机一批,其他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包:太阳能杀虫灯、二化螟性诱装置等,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本项目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采购编号为:LZZFCGRG(2018)6017(2);请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下载文件。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谈判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本项目谈判、评标的具体场地安排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评审场地安排”栏目查看。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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