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棉花加工机械招标公告
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棉花加工机械招标公告
长丰县庄墓轧花厂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棉花加工机械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27
受委托,本中心将对长丰县庄墓轧花厂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棉花加工机械进行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委托方:长丰县人民法院
2、标的情况:长丰县庄墓轧花厂位处合淮路与庄墓至长丰的交叉口,该厂厂区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划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土地面积约9718.03平方米,土地证编号为长国用(2000)第2164号,评估价为16.6164万(不含土地出让金77.7442万元)。出让的厂房为值班室、仓库、车间、配电房、办公楼,总面积为2351.62平方米,评估价为118.64万元。机械设备主要为轧花机、脱绒机、籽棉清理机等,评估价为37.808万元。该厂区土地、房屋及机械设备作为整体拍卖,参考价为350.8086万元(含土地出让金77.7442万元)。
二、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已经批准同意拍卖。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标的物转让要求:
1、标的以现状移交。
2、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改变资产用途,即只能从事棉花加工。
3、买受人付清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房产、土地等)过户手续,拍卖人、委托人负责协助出具相关手续和资料,过户中涉及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地税全部由出让人承担,过户涉及的过户费等契税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按本项目《竞买须知》规定的比例缴纳佣金。
五、标的展示及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3月24日~2010年4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登记节假日不休息),报名人自行去现场看标的物。
六、报名须知:
(1)自然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企事业法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竞买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叁拾伍万元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如竞买不成,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交易方式:有保留价的拍卖转让方式
八、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0年4月13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中奥花园11栋1楼开标一室(双凤大道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美玲
咨询电话:****-*******
地址: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大道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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