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食盐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乌海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食盐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海市食盐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
品目 | 工程/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 ||
采购单位 | 乌海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乌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17: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09日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乌海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信誉要求: 3.1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无行贿受贿等无不良记录。 3.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揽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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