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楼顶整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楼顶整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楼顶整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楼顶整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FDZB-2018-031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规范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楼顶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垃圾清运,进行规范化服务管理,并根据楼顶实际情况进行绿化服务;
采购范围: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办事处辖区建筑物楼顶整治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6个月。
项目预算:垃圾清运阶段:450元/立方;
后期维护阶段:200元/人/天;
楼顶绿化及维护服务:310元/平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限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清洁或绿化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单位(查询时输入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主体类型选择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时输入身份证号,主体类型选择自然人),提供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督。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是)
(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是)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领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六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里路34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岳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代理部
邮政编码:450000
2018年10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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