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供暖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城市集中供暖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甘孜州稻城县城市集中供暖工程
(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甘孜州稻城县城市集中供暖工程(一期)已由四川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经四川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0]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5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650套民用住宅低温型空气热泵空调器,新建48套公共建筑低温型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面积约10.7万平方米的设计。
2.2 建设地点:稻城县金珠镇
2.3 招标范围:《甘孜州稻城县城市集中供暖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3 月 30 日至 2010 年 4 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48号天丰综合楼601)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4月 21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西二巷2号
联 系 人: 彭措
联系电话: 159*****53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48号天丰综合楼601
联 系 人: 辛 女 士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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