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4号线分段绝缘器更换招标公告
轻轨4号线分段绝缘器更换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轻轨4号线分段绝缘器更换项目,招标人为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轻轨4号线分段绝缘器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2 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4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投标方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本项目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承包一级资质;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2017)内独立承担的轨道交通接触网工程施工2条以上(含两条,指整条线,而非零星部分)的业绩;
(4)投标单位须提供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在职证明原件(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业绩证明原件、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7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和2017年整年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在职证明原件(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01室
联系人: 张先生电 话 15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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