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锅炉用醇基燃料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锅炉用醇基燃料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锅炉用醇基燃料油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8-10-071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概况: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锅炉用醇基燃料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TXZB-2017-D082。
2.3采购范围:锅炉用醇基燃料油(采购需求表内全部内容)。
2.4采购预算:贰拾肆万元整(小写:24万元)。
2.5供货地点:辽源市西安区
2.6供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按照甲方需求,半小时内及时完成供货。
2.7供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2.8付款方式:三年内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应答。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供应商法人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人民大街5996-6008
联系人:张树俭
电话:158*****0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柳 傲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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