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委政法委松溪县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和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智能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松溪县委政法委松溪县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和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智能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松溪县政法委员会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4]H1-ZX-[GK]*******的松溪县委政法委松溪县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和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智能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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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1国内**************联通定制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 四 个月内交货,并安装完成通过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松溪县委政法委松溪县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和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智能化建设货物一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实施期间完成整体项目的到货、安装、调测、运行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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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进行建设实施阶段;
265项目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5%,项目进入质保期阶段。
35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构成违约。 10.2 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各阶段工作延期完成,每逾期14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有已从甲方收到的价款、费用,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上述款项的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乙方应对不足部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4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10%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有已从甲方收到的价款、费用,乙方有权不予退回,且甲方应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应对不足部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0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陈旺委托代理人:



汪盛生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86*****90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溪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账号:139*****040022236账号:140*****29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智能化 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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