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车与车辆改装及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水质监测车与车辆改装及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国内)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车与车辆改装及仪器设备
招标编号:ZHGJ2010-03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车与车辆改装及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1、招标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类别:货物
水质监测车与车辆改装及仪器设备一批
2、标书售价
包号 人民币(元) 美元
ZHGJ2010-030 300
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3、购买标书时间:2010-3-30 8:30起至2010-4-14 17:30(节假日除外)
4、投标截止时间:2010-4-20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0-4-20 9:30(北京时间)
6、购买标书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楼D座
7、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8、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主要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或代理证明文件;(主要设备指:便携式气相色谱、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便携式余氯测定仪、便携式BOD检测仪、油份测定仪、便携式毒性检测仪、氨氮测定仪、便携式电导率测定仪、在线浊度仪、在线pH计、在线余氯计);
3、国家合法资质车辆改装厂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原件(投标人自行改装的除外),并在授权中承诺车辆改装后原厂对于车辆的售后服务不变;
4、本项目可接受不超过二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现场递交给招标人.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共同授权同一代表参与投标事宜);
3)、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非联合体方式投标无需提供)。
4)、本项目可接受不超过二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
9、其它要求:
电 话:0756-*******(购买标书)、*******、*******(项目咨询)
传 真:0756-*******、*******
电子邮件:zhchenhao@126.com
联 系 人:陈浩 梁少姬
帐 户:********274301
开 户 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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