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兰州市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0日12: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1日00:00至2018年10月17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报名在线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09:3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八开标厅
预算金额¥235.03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龙飞
项目联系电话152*****500
采购单位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78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679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XQ-********-****95-5)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XHZX-FW-2018-0098

二、采购预算:235.035万元

三、招标内容: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

服务周期: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或与其相关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每日00:00-23:59,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报名在线免费下载。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保证金等业务。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于2018年10月31日9时30分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八开标厅,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八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保证金按参加项目标段(包)逐笔电汇,即分标段打款。

(4)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只填写本笔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登记号,登记号可登陆交易系统自行查询,登记号格式为:GS加8位数字。(例如:GS********,中间不留空格)。

(5)因登记号不填或错填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办理保证金业务不熟的,请在开标前及时致电****-*******,****-*******咨询,采取补救措施。

(7)关于交纳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5号

联 系 人:岳龙

联系电话:182*****021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20楼

联 系 人:关龙飞

电 话:152*****500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标签: 一体化 监管平台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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