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监测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监测服务项目
(四)项目类型:其他
(五)项目类别:其他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8]3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和《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完成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环境监理,并按照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1)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环境监理设计阶段:通过组织环境监理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专家顾问等对环境保护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复核,确保环保设施和费用的落实。在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环境监理方案。施工阶段: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技术交底;根据工程进展,实施现场环境监理;现场环境监理的形式包括:巡检、旁站、监理例会等。试运行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备,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提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2)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的环境监测施工阶段:对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等进行监测;对大气环境、地下水污染等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环境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事项进行监测,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报送文件、提供建议及解决措施、整改建议,根据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七个百分之百”制定符合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实际情况的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协助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和督查,落实整改方案。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备,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提交环境监测档案资料。(3)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结合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实际运行情况、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制《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助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一)标段编号:A****************001001
(二)标段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监测服务项目
(三)标段分类代码:C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800
(六)保证金(元):15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500000 平方米
(八)标段内容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完成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环境监理,并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1)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环境监理设计阶段:通过组织环境监理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专家顾问等对环境保护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复核,确保环保设施和费用的落实。在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环境监理方案。施工阶段: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技术交底;根据工程进展,实施现场环境监理;现场环境监理的形式包括:巡检、旁站、监理例会等。试运行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备,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提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2)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的环境监测施工阶段:对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等进行监测;对大气环境、地下水污染等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境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事项进行监测,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报送文件、提供建议及解决措施、整改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和督查,落实整改方案。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备,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提交环境监测档案资料。(3)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结合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交通运输类甲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环境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技术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企业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内交通运输项目环境监理的业绩(含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内交通运输项目环境监理的业绩(含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需提供2015年-2017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不得是承担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且不得与本工程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有行政隶属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三、招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一)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18-10-19 10:30(北京时间)。
(二)标书投递地址: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室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海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039
联系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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