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智慧大道(2号路、2号路延伸段)交通信号监控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智慧大道(2号路、2号路延伸段)交通信号监控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智慧大道(2号路、2号路延伸段)交通信号监控安装工程 (施工)已由市委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以专题会议纪要【2018】2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生物和机电产业园智慧大道;
2.2.工程建设规模:交通指示灯系统、电子监控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交通指示灯系统、电子监控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交通指示灯系统、电子监控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交通指示灯系统、电子监控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1300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
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
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0月1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17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2#302)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海西园创新园1号楼四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两园新药创制中心23楼
联系人: 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2#302
联系人: 许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
监督电话:****-********
招标
|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