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镇19年面上水利清淤工程设计第二批招标公告
万石镇19年面上水利清淤工程设计第二批招标公告
万石镇19年面上水利清淤工程设计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19年面上水利清淤工程设计第二批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水利农机站,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量河道底标高(间隔50m为一个断面)、河道原始标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万石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暂按500万元计(此造价为投资估算工程造价),【勘察、测量河道底标高(间隔50m为一个断面)、河道原始标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费计算暂以此为基数计算,【勘察、测量河道底标高(间隔50m为一个断面)、河道原始标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费率报价;本招标项目的评定【勘察、测量河道底标高(间隔50m为一个断面)、河道原始标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费率×实施项目合同价计算得出(评定费率3%)。
2.5服务期:(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5天内(视工程实际情况),完成勘察工作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视工程招标情况,1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2.7招标范围和内容:万石镇19年面上水利清淤工程设计第二批的勘察、测量河道底标高(间隔50m为一个断面)、河道原始标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
具体内容为:
本次招标包括勘察、测量河道底标高(间隔50m为一个断面)、河道原始标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工作,以及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水利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8企业不存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规定的失信严重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宜兴市万石镇政府综合楼306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2)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8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完成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提交正式文本,工程施工标招标后,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5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年内,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80%;第二年付清余款。
7、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举行开标会。
2、开标结束后,将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投标单位按照签到顺序抽签,抽取抽签顺序。
5、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6、按投标人抽取的抽签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7、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8、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9、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和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水利农机站
地址:宜兴市万石镇综合楼306室
邮编:214212
联系人: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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