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医院分院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文件

惠安县医院分院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惠安县医院 的编号为 ********087 的 惠安县医院分院项目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惠发改审[2018]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安县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及多渠道筹措解决 ,代建单位为 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勘察、设计 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惠安县医院分院项目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惠安县紫山镇光山村、美仁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按病床床位为1000张、三级乙等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211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21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2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992.40平方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28%、容积率0.93、绿地率35.55%。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医技大楼、住院大楼、感染大楼、后勤保障大楼、行政楼、体检中心、预防保健用房和教学科研楼等,并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室外道路、绿化、大门和围墙等配套工程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93885.0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限额:人民币86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本项目按病床床位为1000张、三级乙等医院标准的完整医院规模进行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容为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和设计,包括工程勘察、总平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绿色建筑、基坑支护及今后可能涉及到的各相关专项设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平规划设计及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地下工程、室外工程设计等,以及上述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专项工程的设计内容,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支护、边坡支护、结构、建筑、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绿色建筑、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综合管线、标识、强弱电工程、高低压配电房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建筑内外装饰、室内精装修设计;③地下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等;④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工程(含室外绿化、景观、广场、停车场、道路、围墙、大门及门卫、路灯、夜景灯光、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及与市政管网接驳设计等。

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勘探勘察、取样、试验测试等作业,与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应符合《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要求)。

3.2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设计项目(注:综合性医院业绩项目应至少包含有门诊、医技、住院病房等设计)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8年9月26 日 8:00 至2018 年9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

4.2. 获取方法:以不记名的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注意: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均需办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IKEY,并通过网站进行投标报名,才能在开标数据中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24日17:00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1)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010*******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2)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申请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3)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且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印件备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5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开标大厅(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提供有效的“报名号”及密码,未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报名号”及密码无效、逾期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工程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 86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72.07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街182号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邮编: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134*****688

查询电话: 150*****444

E-mail:

E-mail:

传真: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惠安县医院分院项目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现发布补充通知,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问:招标文件中第23页评标专家资格未明确,不满足“闽建[2018]3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第四点“房屋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应以一级注册建筑师为主,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建筑(总平面规划)专业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专家(除要求的结构专业专家外)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应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已实施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随机抽取产生的具有相应主导专业注册资格的专家担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问:项目建议书批文中提到,要分两期设计,但在任务书中未提及分期设计,本案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按照分期建设设计

答:本项目设计阶段不考虑分期建设。

三、问1:请提供项目用地周边的市政道路及标高问2:请提供项目用地周边(除用地北侧高铁连接线外)的市政道路及标高

答:该项目周边只有高铁连接线这条道路且尚无该区域控规,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方案设计。

四、问: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设计项目。施工图审查资料无体现项目是否属于三级乙等此种类似规模的业绩,此业绩标书如何体现

答:在“通用本”第 7 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已注明。

五、问:招标文件第11页中,关于设计费,首先,本项目属于重点医院项目,难度系数较大,设计费设定过低;其次,在同等的医院规模中,勘察费一般都是另计的,本项目勘察费至少应有200-300万,设定为勘察费包含在设计费中,非常不合理。设计费太低,难以吸引更多的优质单位来投标,如流标也会造成工程延期,不利于项目顺利开展,如顺利中标也可能降低项目设计服务品质。综上,建议勘察费改为:按正常标准另计收取;且建议设计费中: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改为:1.15。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招标文件第14页中,该项目规模较大,设计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对投标人来说相对不公平。一般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仅剩后续服务,仅支付总额的50%,对设计单位而言负担较大,建议设计费改为正常的付款方式:a、方案设计完成后7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20%;b、初步设计报批通过,7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40%;c、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7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80%;d、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剩余设计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任务书内总用地面积为121170平米,用地红线图内总用地面积为121173平米,两份资料内关于用地面积存在偏差,以哪个为准

答:具体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八、项目建议书中提到“一期建设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及地下室、建筑面积80600平方米;二期建设急诊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预防保健用房及体检中心、可研用房、教学用房、医院单列项目及地下室,建筑面积71617.4平米”:

A、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中第十七条 综合医院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例表:急诊比例为3%、门诊比例为15%、住院部比例为39%、医技科室比例为27%。一期部分需要建设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及地下室,根据比例表计算,门诊用房面积为16983㎡,住院部为44157㎡、医技为30570㎡、建议书中提到一期含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0600㎡,扣除地下室建筑面积19000㎡,实际地面可建设建筑面积为61600㎡,可是门诊部和住院部用房面积之和为61140㎡,所以若一期建设面积仅为80600平米,那么医技只能建设460㎡,医技功能一期将无法规划建设

B、急诊部为医院重要功能,若二期建设会导致一期医院功能不全,不合理,若要分期建设,建议急诊部能在一期建设;

C、一二期建设均提及医技科室,是否能明确详细的一期需建设的医技科室功能,及二期建设的医技科室功能。

答:请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该项目分期建设事宜将在施工图阶段再进行考虑。

九、设计任务书中十二、设计成果要求提提及BIM技术应用及相关说明,可本项目招标范围并不含BIM设计,投标阶段是否能先不体现BIM技术应用及相关说明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详加含BIM设计,投标阶段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体现BIM技术应用及相关说明

十、标书中12.3.2中提及演示盘不要求,可是任务书中设计成果要求中提及多媒体,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多媒体。

答:应按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文档:应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本的电子文档(光盘)。文本为DOC格式文件,图纸为DWG格式文件,效果图为JPG格式文件。

十一、任务书中电气、给排水、暖通设计要求:3、供水按1500张床位病房以上考虑,是否在设计规划中预留500床位住院病房。

答:供水按1500张床位病房以上考虑,规划中给予考虑预留500床位住院病房。

十二、问1:如三年内有受过泉州住建局通报批评的能否参与此次投标问2:分公司有被列入黑名单可以参与投标吗问3:在泉州地区三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设计企业是不是不能参加投标?

答:本次招标执行的是《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参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须知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增加以下条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15)省外入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勘察费的取费标准是什么未明确,请予以明确

答:勘察费的取费不考虑,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惠安县医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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