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公告[if gte mso 9]>省采购中心管理员Normal马云飞202018-10-10T08:49:00Z2018-10-10T08:49:00Z****************2.00CleanCleanfalse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省地价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服务

标书编号:JSZC-G2018-34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对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印制服务进行招标,服务期3年。

2、将江苏省内区域划分三块:区域一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区域二包括南通、泰州、扬州,镇江;区域三包括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三家中标企业一年服务一块区域,一年一换。

3、具体印制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下达的《印制任务书》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合同周期内的证书及证明印制数量规模。合同有效期内,因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数量变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最终合同价格:以各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乘以每年所服务区域的实际承印的证书及证明数量确定每年合同价格及支付金额。

(二)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6999.9996万元,采购预算单价为不动产权证书5元/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元/张,合计6.2元/套。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动产权证书5元/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元/张。

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苏俊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苏俊 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省地价所)

采购人联系人:王烨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现场评标样品

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成品样本各2份。(投标样品单独密封,密封包装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十一、其他

(一)证书印制标准文件的领取:

2018年10月10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凭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后),至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012室)联系人处领取本项目的印制标准文件。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需自行采购防伪原材料制作投标样品。自行采购防伪原材料依据的防伪纸张及全息防伪标识参数详见证书印制标准文件。

投标样品需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自然资源部有关证书印制标准文件制作投标样品。

已领取印制标准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由于投标人处理不当导致的泄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投标时须将所领取印制标准文件交回至投标现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不参与投标,请务必将所领取印制标准文件交回。

(二)投标样品的交付:

1、投标送检样品

(1)交付数量、检测费用: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样品:不动产权证书样品、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品各6份;不动产登记证明带色标半成品样品5份;证书的封皮、封二、封三、内页纸及证明的纸张各10张(A4)。由采购人统一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包装纸统一用灰色防水牛皮纸,不得加盖公章,送检产品和包装上不得有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不得做任何标记,由采购单位现场清点、查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的同时,请携带开票资料、现金4000元检测费至投标样品交付地点,开标当天在开标现场领取检测机构开具的发票。

(2)交付地点、交付时间:

投标样品均由采购人统一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样品交付给采购人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当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样品交付地点: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1012室内。逾期不予接受,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按时交付样品的投标人投标。

2、现场评标样品

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成品样本各2份。(投标样品单独密封,密封包装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说明:

1、请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投标样品交付时间和地点送样,由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代表编号后,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验部门于开标前出具检验报告。

2、未中标单位检测后投标样品不予取走。

3、因为提交投标样品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材料、技术要求与批量生产的要求相同。

十二、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见附件“保证金账号”。


附:

保 密 承 诺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江苏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供应商承诺依法承担“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18-345)的保密责任。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规定,保证不泄露本项目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所领取的印制标准技术文件资料将至投标截止时间全部退回采购人。如没有参加投标,已领取的资料将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回。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归还(不得破损或缺页),自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对制作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进行保密管理,在计算机设备上删除相关内容。不将涉密的招标文件、评审有关内容和项目内容等情况对外泄露。

四、不将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内容以文字、言论等形式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向外传播。

五、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泄密,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责任人签名:

联系方式:

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印制服务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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