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3) 本项目不能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信息化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8-10383) 3、预算编号:02-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内容:门诊就诊流程优化改造; 项目属性:服务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元(国库资金:5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1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17 23:59: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10 17:00:00至2018-10-17 23:59: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响应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响应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响应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响应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磋商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0-2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0-23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2、答疑: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10月18日下午16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响应人公章)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澄清: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澄清纪要的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3、建议响应供应商至少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响应文件。4、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签收。(注: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响应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