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奎屯尚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聚能防火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备案意见

关于奎屯尚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聚能防火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备案意见

奎屯尚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奎屯尚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聚能防火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你公司租赁原奎屯盛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聚苯板改性生产项目厂房及设备,该项目符合产业规划要求,属于未批先建,环保部门已予以处罚。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文件(新党办发[2011]15号)和伊犁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结合《报告表》评价结论,现对《报告表》提出备案意见如下:

一、奎屯尚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聚能防火保温板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区,吐鲁番街以西,喀什东路以南,租用奎屯盛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设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4°56′28″,北纬44°24′25″。项目已建成,占地11901.3m2,总建筑面积3243.9 m2,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宿舍、食堂、门卫、锅炉房及其它辅助设施等。建设年产A2级防火聚能苯板6万m3、热固性改性聚苯板B1级4万m3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占总投资 3.73%。

根据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发生。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的各项要求,落实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锅炉定期排水,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餐饮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开发区下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醇锅炉产生的烟尘及氮氧化物,食堂油烟等。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要求。卧式燃油气蒸汽锅炉,燃烧甲醇排放的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浓度标准。

(三)固废。项目边角料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0.019吨/年内。氮氧化物两倍核减量0.038吨,通过2018年关停取缔的40家单位52台燃煤小锅炉剩余的NOX减排量0.862吨中获取,你公司须在投产前到自治区排污权交易中心进行备案。锅炉定期排水、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下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予单独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你单位按照《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由我局和奎屯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并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兼传真) 通讯地址: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邮编8332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 保温板 防火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