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广告媒体价值评估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广告媒体价值评估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广告媒体价值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广告媒体价值评估项目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内容:委托评估机构遵循适用原则和标准,运用科学方法,分别对广州地铁播音导向媒体、隧道动画媒体、传统媒体的媒体价值(收入)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六、主要评估内容

媒体类别

评估内容

播音导向媒体

评估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开通线路及已明确规划线路的播音导向媒体于2019年至2024年期间的媒体价值

隧道动画媒体

评估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开通线路的隧道动画媒体于2020年至2029年期间的媒体价值

传统媒体

评估已明确规划线路的传统媒体于2020年至2024年期间的媒体价值

注:具体的评估清单详见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七、本项目设置响应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响应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资产评估,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入选广东省省属企业选聘资产评估及估价机构备选库,提供证明材料。

(三)响应人为非联合体,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五)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业主或评审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响应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响应人的响应作废处理,业主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没收响应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响应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一)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地铁线网指挥中心A塔28楼

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十一、发出比选文件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134*****306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价值评估 地铁广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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