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水轮机过流部件喷涂修复施工(重招)招标公告
电站水轮机过流部件喷涂修复施工(重招)招标公告
四川省电力公司2010年渔子溪电站水轮机过流部件喷涂修复施工(重招)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0-04-14
四川省电力公司2010年渔子溪电站水轮机过流部件喷涂修复施工(重招)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经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全部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已进行公开招标。由于购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招标编号:
CDL-1006GC0302-36
渔子溪电站水轮机过流部件喷涂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3. 高速火焰喷涂通过ISO9001:2000标准认证;
3.4. 喷涂设备为进口国外先进设备;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年营业额:投标人近3年的年均营业额应不小于1000万。
3..6..业绩要求:
1)从事水轮机过流部件HVOF喷涂5年以上;
2)近5年至少承担过5套同类型的混流式水轮机过流部件(工作水头大于250m并且转轮直径大于2m)的喷涂施工,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7 无不良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6 日至2010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点将台街58号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14室。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
1) 单位介绍信;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企业财务状况及业绩证明;
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 企业税务登记证;
8)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鲜章)后,应装订成册提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4日10 时,地点为成都市点将台街58号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点将台街58号
联 系 人: 闫尔举、陈舸
电 话: 139*****588、***-********
开 户 银 行:建行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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