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机组试验(重招)招标公告
电站机组试验(重招)招标公告
四川省电力公司2010年耿达电站机组试验(重招)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经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全部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已进行公开招标。由于购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2.2.1 招标编号:
CDL-1006GC0302-34
四川省电力公司耿达电站机组试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3.1.2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1.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发电厂或电气设备调试;
3.1.4 具有电监会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暂定级);
3.1.5具有有效的《工程调试甲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发电工程类为甲级);
3.1.6. 具有近三年(2007年-2009年)承担过单机容量40MW以上或类似水轮发电机组的改造试验工程3台及以上, 承担过单机容量40MW以上或类似水轮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试验、进相试验、PSS试验和建模试验,负责人应为从事发电机特殊试验工作10年及以上人员(【复】印件)。
3.1.7无不良记录;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 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点将台街58号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14室。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
1) 单位介绍信;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企业资质证书;
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 企业税务登记证;
8)电监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暂定级)证书。
9)工程调试甲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鲜章)后,应装订成册提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4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点将台街58号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点将台街58号
联 系 人: 闫尔举、陈舸
电 话: 139*****588、***-********
开 户 银 行:建行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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