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支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连云支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连云支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SBX********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建设项目连云支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支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连云区东园路五号
3、建设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4、工程规模:约1377?O
5、招标范围:装修改造工程
6、工 期: 工期3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6月2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19.7万元(不含税)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企业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1.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9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能够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0.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1.10.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苏建招函〔2015〕16号。
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1.10.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z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10.4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保险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
1.10.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0.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00分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00分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用6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为止.发布媒体为。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绪亮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楼2005、2006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相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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