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业务用车公开招标公告

特种业务用车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种业务用车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普兰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14: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14:02至2018年10月18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8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10:30
开标地点 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预算金额 ¥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20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普兰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阿里地区普兰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先生,联系电话:****-******* 135*****720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受西藏自治区普兰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普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种业务用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普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种业务用车采购

项目编号: WZZB-2018-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5*****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普兰县财政局

地址: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135*****720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14:02至2018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普兰县财政局委托,拟对“普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种业务用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WZZB-2018-061

二、招标项目:普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种业务用车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已落实,最高限价58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1台特种业务用车(具体详见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普兰县财政局

地址: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5*****72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车 监察委员会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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