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丰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第二次)
关于东丰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第二次)
关于东丰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东丰县财政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升级进行政府采购,现对该系统软件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拟采购的系统软件,如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一、采购人:东丰县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及内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升级
三、项目预算:1,300,000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按照吉林省财政厅“为了统一省内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管理模式,避免 “一地一模式”的情况,市(州)、县(市)、区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核心系统,包括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要与省厅保持一致”的 要求,为保证我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省财政厅实现无缝对接,省财政厅对我局更好的指导工作,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
1、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升级
2、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改革升级、
3、北京四方志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拨电子支付软件升级
4、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集中财务软件系统升级
5、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集中财务软件系统运行维护
6、吉林省金财科技有限公司:财政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
六、专家论证意见:论证会专家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小组成员:
王 林 东丰县人民政府 信息中心
于 晶 东丰县财政局国库科
王 波 东丰县财政局信息中心
七、公示期限: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 16时30分止。
本项目潜在的采购供应商对公式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能够证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参数系统的详细材料)反馈至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提交的书面意见或规定期限内提交不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参数要求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财政局
联系人:于晶
联系电话:****-*******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293号
联系电话:****-*******
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邮箱:dfcz_*******@163.com
联系电话:0437-*******
点击下载:****************5.rar" target="_blank">专家论证意见.rar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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