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开发区胜利大道(迎宾大道-金桂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杭埠开发区胜利大道(迎宾大道-金桂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杭埠开发区胜利大道(迎宾大道-金桂路)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招标编号 | Schb2018-016 | |||||||
发布日期 | 2018年5 月10 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工程名称 | 杭埠开发区胜利大道(迎宾大道—金桂路)改造工程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发改审批[2018]23号 | |||||||
3、招标人 |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杭埠镇 | |||||||
2、建设规模 | 工程总投资约48万元 | |||||||
3、计划工期 | 30个日历天 | |||||||
4、招标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
5、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记录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报名。 | |||||||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员工。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报名时间 | 2018年05月10日至2018年05月16日 | |||||||
2、报名方式 | 投标人须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名。 | |||||||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与报名时间一致。 | |||||||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无偿领取。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 |||||
地址: | 舒城县杭埠镇 | 地址: | 舒城县杭埠镇 | |||||
邮编: | 231323 | 邮编: | 231323 | |||||
负责人: | 黄向东 | 联系人: | 束学义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①授权委托人本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交纳证明;②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③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注:投标人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提供以上所述资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3、开标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提供虚假、伪造证书、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保证金(¥9600.00元)必须在报名期限内汇入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 户名: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舒城农村商业银行杭埠支行 账 号:********148*****0000018 6、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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