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多伦道等十条道路及新建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0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多伦道等十条道路及新建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034008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和平施工[2010]030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0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多伦道等十条道路及新建绿地-园林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以 津容指[2010]1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10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多伦道等十条路及新建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规模:14138米、贵州路与云南路交口,新建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额:约700万元;其中多伦道(海河西路-南门外大街)长度:1616米,昆明路(南京路-马场道)长度:2181米,锦州道(南京路-张自忠路)长度:1317米,长春道(解放北路-南京路)长度:1798米,哈尔滨道(张自忠路-南京路)长度:2040米,唐山道(大沽北路-山西路)长度:951米,山东路(多伦道-营口道)长度:1273米,河南路(多伦道-营口道)长度:1286米,陕西路(多伦道-赤峰道)长度:1278米,平安大街(多伦道-福安大街)长度:398米,贵州路与云南路交口新建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人所发本项目园林绿化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0年04月16日 至 2010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配备1名、专业:市政工程、建造师资质二级及以上。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以上项目经理必须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 , 业绩要求: 承担过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报名时需携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3 月31 日 至2010 年4 月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3月31日至2010年04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宝龙湾家园底商南大道218-222号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平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秀田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邮政编码:300101 联系人:杨建虹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0 年3 月31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pjg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是和平区沙市道1号305室
受理负责人: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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