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城南幼儿园室外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灵台县城南幼儿园室外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南幼儿园室外采暖改造工程已由灵教发【2018】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城南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城南幼儿园室外采暖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南幼儿园。计划敷设108镀锌钢管聚氨酯发泡保温管332米,安装DN100法兰截止阀4个、108管道补偿伸缩器2个、DN100法兰平衡压力阀2个,更换安装89镀锌钢管聚氨酯发泡保温管24米及自动排气阀15个,加设管道防护网191平方米,拆除硬化面积11.2平方米,开挖管道8米,校园挡土墙南侧硬化120mm厚190平方米等工程。
3.项目概算:17.98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2018年11月3日开工-2018年11月22日竣工,总工期2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南环路001号)。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报名。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5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南环路001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城南幼儿园办公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00 1700 1030 5150 498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西郊支行
投标保证金额: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1.投标人从单位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者作为工程施工保证金,未中标者在公开招投标当日无息返还。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GSZCLT-********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城南幼儿园
地 址:灵台县新兴街东200米
联系人:郭长青
联系电话:136*****8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南环路001号
联系人:边亚丽
电 话:150*****5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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