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1日15:55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1日08:00至2018年10月17日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2日14:30至2018年10月22日15: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22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上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131*****193
采购单位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262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楚雄市胜景路9-9号建设工程商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竞争性磋商公告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谈判管理办法(财政部 18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受元谋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检委会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KZB-108号;

2.2 项目范围: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检委会子系统

1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2.4 本项目采购预算:54.1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信用查询: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提供原件扫描件;

5)供应商需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7)其他要求

a)根据《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监察委员会子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州检察机关检委会会议室互联互通,异地同步召开会议、汇报案件等功能,要求无纸化会议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与州院对应的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提供经测试后的证明材料;

b)无纸化产品制造厂商需通过ISO/iec 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覆盖范围包括无纸化会议设备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c)响应人需自行到达现场踏勘,与采购方沟通,充分了解采购方采购需求并取得采购方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08:00时至2018年10月17日下午17:30,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 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及解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性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性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性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性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性文件(格式为:*.BTBJ)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邮 编:675000

联系人:阳先生

电 话:135*****262

招标代理: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胜景路9-9号建设工程商务中心三楼

邮 编:675000

联系人:谢先生

座 机:****-*******

电 话:131*****193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400-961-8998

QQ:********3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检察院 元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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