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医疗设备

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长治市人民医院等单位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GK[2010-4]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8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预算278.69万元):倒置荧光相差显微镜1套、血细胞分离机1台、超低温保存箱1台、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流式细胞仪1台(详见招标明细)

第二包(预算40万元):脑干诱发电位仪1套(详见招标明细)

第三包(预算85万元):动态血糖记录盒10个(详见招标明细)

第四包(预算405.15万元):眼科手术显微镜1台、眼底造影机1台、眼前节激光1台、玻璃体切割超乳一体机1套(详见招标明细)

第五包(预算131.247万元):内窥镜除皱器械1套、颅颌面外科电动器械1套、医用取皮机1套、激光皮肤治疗仪1套(详见招标明细)

第六包(预算100万元):共焦激光角膜显微镜1套(详见招标明细)

第七包(预算3.8万元):监护仪1台 第八包(预算33万元):X光机1台(详见招标明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2010年 月 日

4、交货地点: 长治市人民医院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有固定的生产及经营场所,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

注:办理招标文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2010年 3月24 日 至 2010年4月1日

2、发售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财政局一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百元整 ¥:5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0日 15: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

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会议室(长兴中路305号2266房间)。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0年4月20日 15: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会议室(长兴中路305号2266房间)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3-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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