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楼(教学酒店)的教学合作与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实训楼(教学酒店)的教学合作与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文科实训楼(教学酒店)的教学合作与经营权转让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文科实训楼(教学酒店)的教学合作与经营权转让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教学合作与经营权转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需要引入社会资本不少于4500万元,教学合作与经营权转让期限:20

顺德职业技术学校2005年开始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国际化的需求筹建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经过几年的建设,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在专业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社会培训与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其中,酒店管理专业和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已先后成为教育部、财政部支持的骨干院校的重点专业和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的特色专业,并为顺德区政府申报世界美食之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地方输入了大量的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建设生产型的校内教学科研实习酒店(以下简称教学酒店)是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的必要条件,也是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保障。学校已于2009年开始建设校内实习酒店,酒店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酒店的总体建筑(包含地下1层和地上12层)已于2012年竣工验收,该酒店项目已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其中700万港币由港澳乡亲伍步功和伍步高捐资),至今一直未能装修运营。现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由中标人投入不低于4500万元,对教学酒店进行设计、装修、运营等,并为我院学生提供日常教学、培训、实践、实习等,具体事宜详见合同约定。

为了使该教学酒店能够真正的面向市场,确保学生在真实的经营环境下实训,实现与企业、社会的无缝对接,提高人才培养的职业化水平,同时更好的支持我院专业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社会培训与服务和科研等功能的实现,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的实际需要,现公开引入社会资本,成为教学酒店建设项目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双方的合作,企业利用自有资本装修并引入国际知名酒店管理品牌进行教学酒店的经营和管理,为我院学生提供日常教学、培训、实践、实习等平台;学校建设教学酒店和酒店管理学院培养国际化的酒店管理人才,为引入的社会资本培养和储备一定的人才资源,从而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均须符合本条第3.1款规定的法人资格。联合体可由1家投资人和1家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组成;

3.2.2.2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也称联合投标协议书,下同),该协议书须确明牵头人(牵头人应由投资人担任),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履行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须明确分工及责任,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2.2.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确定,对分工约定由不同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该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应专业资质等级。

3.2.2.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

3.2.2.5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授权,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签署并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各成员单位按要求签字盖章以外,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由投标人签字的地方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牵头人的公章即可。

3.2.2.6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办理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申请手续。

3.2.2.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投标的,指除牵头人外的成员单位)

3.4投标人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验证。(联合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3.5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5.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联合投标的,指除牵头人外的成员单位)

3.5.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联合投标的,指除牵头人外的成员单位)

3.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4.2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标后,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22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广东省招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招标人的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中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9.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9.3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的计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此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5283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勇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 话:****-************-************-********

2018年10月11日

标签: 转让 经营权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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