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局2018年蕉城区农业局紫云英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局2018年蕉城区农业局紫云英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局

乙方:福建闽紫种业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JRGC[GK]*******的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局2018年蕉城区农业局紫云英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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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饲料作物用种子饲料作物用种子13750公斤国内23.65325187.5福建闽紫种业有限公司闽紫6号
合计:325187.5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壹佰捌拾柒元伍角元(¥325187.5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13号区农业局;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紫云英种子质量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8080-2010,即种子纯度(%)≥96%、种子净度≥97%、水分含量(%)≤10%、发芽率≥80%;5.2、种子为2018年收获的新种子,且品种认定的适宜推广区域含福建省;5.3、种子包装要求:50kg/包或25kg/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货物等运达到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或变质等,中标人承担质量责任;6.1.2、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中标人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采购人有权开箱检验,并对货物损坏等情况做出记录,中标人应认可并负责处理;6.1.3、所有紫云英种子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从中标人送达产品中由县农业局和中标人按抽样规程抽取样品并制造封存样送检,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1.4、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则无条件给予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配送的,采购人不予付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6.1.5、验收合格后,经双方授权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定验收合格。验收清单一式三份,采购人与中标人各执一份、招标公司各备案一份(原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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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0本项目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中标人支付90%的货款
21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未发生质量问题,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该批种子的生长周期为该合同有效期。

10、违约责任

未按时交付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额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0日(含10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9*****041联系方法:137*****73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金洲支行账号:账号:131*****040004590


签订地点:蕉城区农业局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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