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省干线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安盟境内国省干线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境内国省干线危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内公发 [2009]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2009年公路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大中修工程补助计划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贴占28%,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占72%,招标人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共包括四座桥梁的重建及改建工程,其中团结二号桥、宝门工区桥、邱家屯桥为重建工程,团结桥为改建工程。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①团结二号桥重建工程
团结二号位于G302线K997+286处。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桥面宽度为净-11米+2×0.5米防撞护栏,桥梁全长43.94米。上部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桩柱式墩台,桥面铺装铺设钢筋网后现浇12厘米厚C40抗裂增强纤维混凝土,做防水层后铺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
②宝门工区桥重建工程
宝门工区桥位于S101线K 1296+96处。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面宽度为净-7.5米+2×0.5米防撞护栏,桥梁全长20.5米。重建桥梁采用简支板桥面连续结构,上部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扩大基础、薄壁墩台,桥面铺装改为铺设钢筋网后现浇12厘米厚C40抗裂增强纤维混凝土,做防水层后铺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采用毛勒桥梁伸缩缝,桥梁泄水管及防撞墙结构设计。
③邱家屯桥重建工程
邱家屯桥位于S101线K1306+135处。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面宽度为净-7.5米+2×0.5米防撞护栏,桥梁全长33.5米。重建桥梁采用简支板桥面连续结构,上部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扩大基础、薄壁墩台。桥面铺装铺设钢筋网后现浇12厘米厚C40抗裂增强纤维混凝土,做防水层后铺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采用毛勒桥梁伸缩缝,桥梁泄水管及防撞墙结构设计。
④ 团结桥改建工程
团结桥位于S101线K1332+947处。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桥面宽度为净-7.5米+2×0.5米防撞墙,桥梁全长56.94米。重建桥梁采用简支板桥面连续结构,上部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桩柱式墩台,桥面铺装铺设钢筋网后现浇12厘米厚C40抗裂增强纤维混凝土,做防水层后铺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5月5日,交工日期:2010年9月25日。
2.4 合同段划分:兴安盟境内国省干线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划分为 3 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具体见下表:

合同段
编号 位置 桥梁名称 资质要求
TJ-1 G302线K997+286处 团结二号桥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定级)
及以上资质
TJ-3 S101线K1306+135处 宝门工区桥
S101线K 1296+096处 邱家屯桥
TJ-4 S101线K1332+947处 团结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在最近五年成功地完成2座长度不小于100米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9日至2010年4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盟公路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路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0年4月13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内蒙古交通(http://www.nmjt.gov.cn)、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检委驻交通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邮 编:1374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1374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王国斌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徐军
网 站:www.nm-highway.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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