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二次招标公告
入围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广告公司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行,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广告公司入围项目
2.2 招标范围:广告宣传品设计印刷、布放
2.3 服务地点:长春市
2.4 服务期:二年
2.5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含印刷,成立时间2周年及以上。
3.2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12 日至2018年 10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提供材料如下: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焦凤、徐雪娇
2018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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