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海安韩洋花苑、洋蛮河花苑技防监控及银杏花苑监控大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2018-10-12 10:11:25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8-10-13 09: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8-10-19 17:00:00
终止: 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海安韩洋花苑、洋蛮河花苑技防监控及银杏花苑监控大屏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T
********782ZB),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海安城东镇镇政府根据规划建设小区智能监控项目,需要采购监控摄像头、杆件、存储以及监控大屏等设备。
1.2计划工期:自中标公示之日起后90日内完成该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竣工测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计划,基础施工(如有:含破路、埋设管道、道路恢复原状、绿化赔偿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系统竣工时,承包方必须免费提供二套完整的技术资料、维护维修手册和配件清单。
1.4免费质保期:除有明示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特别规定外,本项目设备及整个系统免费质保期为3年,其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及服务承诺执行;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出现非人为损坏的重大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运行或使用)时必须免费更换一台全新的同型设备。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招标范围: 见技术规范书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35万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参选,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 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投标人前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2.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书)。
★2.4 投标人在南通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常驻服务人员,需提供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的办公场所的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非南通本地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南通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并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服务期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监控厂商授权函、网络厂商授权函和原厂商提供的三年及以上免费质保证明。(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发送至邮箱:jlchengt@163.com
(1)授权人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潜在投标人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所需信息)
3
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址
4
潜在投标人联系电话(固话)
5
开户银行
6
银行账号
7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8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9
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发票邮寄地址
11
发票邮寄联系人,电话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复印件: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程先生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6 日9时30分】,递交到【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88号电信大厦304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88号电信大厦304室】公开进行,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话:
180*****955电 子 邮 件: jlchengt@163.com
账 户 名 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
********09 00002 6610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0月 1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