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照明改造招标公告
体育馆照明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之规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维修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校区体育馆。
2.2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0日—26日完成。
2.3工程承包范围:此次照明改造将5号教学楼四楼篮球馆馆球场上方24套250W金卤灯具替换为18套100W LED灯具,工程包括拆卸原有24套金卤灯具,安装18套LED灯具。
根据JGJ153-2016《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改造完成后场地平均照度照度应不小于250lux,均匀度大于0.3,满足学生上课及日常训练的照度需求;
2.4施工标准及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合格,有相关资质证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提供相关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0时,在东校区行政楼A413报名,并缴纳标书费(200元),投标单位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勘察现场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186*****113
5.投标书要求
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5.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
5.4投标单位资质材料,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下午2点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东校区行政楼A416会议室
7.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异议时,一次性付清。
8.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招标截止时间,招标地点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7份投标书(1正6副)。
9.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方老师********139*****213
总务处联系人: 姜老师********186*****113
学院基建维修项目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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