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建物料二期处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拆建物料二期处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香港惰性拆建物料二期处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香港惰性拆建物料二期处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经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批文号为台发改[2010]10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香港惰性拆建物料二期处置工程监理服务

(二)建设地点:台山市广海湾

(三)监理服务费:不超过120万元。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五)工程质量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六)监理服务期要求:36个月。

(七)资金来源:监理服务费从处置工程收取的综合费中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乙级或水运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二)业绩:投标人2007~2009年完成类似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人员: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所派人员4人或以上,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工程师3人:

1、总监专业必须为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其他现场监理人员要求:

(1)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含工程师技术职称)1人;

(2)地质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学历或职称专业,含工程师技术职称)1人;

(3)测量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学历或职称专业,含工程师技术职称)1人;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下午15时至17时3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委托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采用A4纸格式一式一份并加盖法人公章,在台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东台山台城双亭街8号,联系人许白羽,电话:****-*******)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六、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后,于 2010年4月28日 11 时 30分以前送至台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台山市接收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处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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