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高明村农村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街道高明村农村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农村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农村饮水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 [2008]61号文),项目业主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规模:新建蓄水陂、过滤池、清水池和管网铺设,管径50-250,管道总长约11000米,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62万元。

建设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

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独立法人资质,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纪或安全质量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取消资格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

⑴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⑷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

⑸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核查,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应在报名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缴至业主或以下帐号:

开户行: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塘边分社

开户名: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村民委员会

账 号:****************121116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0年 4 月 8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揭阳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池尾街道高明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黄汉章

联系电话:137*****433

代理机构:深圳市招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李建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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